JGJ133-2001《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》

JGJ133-2001《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》,2001年05月29日发布,2001年06月01日实施,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。
一、适用范围
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民用建筑金属与天然石材幕墙工程的设计、制作、安装施工及验收:1、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民用建筑金属幕墙工程;2、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、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民用建筑石材幕墙工程。
二、主要技术内容
1、总则:规定了规范的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,明确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的设计、制作和安装施工全过程应实行质量控制。
2、术语、符号:对建筑幕墙、金属幕墙、石材幕墙、组合幕墙、结构胶、硅酮耐候胶等专业术语进行了定义,并规定了相关符号。
3、材料:规定了铝合金板材、石材、钢材、建筑密封材料、硅酮结构密封胶、五金配件、金属挂件等材料的性能要求,其中花岗石板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.0MPa。
4、性能与构造:明确了幕墙的风荷载变形性能、雨水渗漏性能、空气渗透性能、耐撞击性能、平面内变形性能等要求,以及幕墙防火、防雷构造设计要求。
5、结构设计:包括荷载和作用、荷载效应组合、幕墙结构设计基本原则、立柱设计、横梁设计、连接件设计等内容。幕墙构架的立柱与横梁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,钢型材相对挠度不应大于1/300,绝对挠度不应大于15mm。
6、加工制作:规定了金属板、石板、幕墙构件等的加工制作要求,包括注胶应在温度15℃以上30℃以下、相对湿度50%以上条件下进行。
7、安装施工:包括一般规定、安装施工准备、幕墙安装施工、幕墙保护和清洗等内容。
8、工程验收:规定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验收的程序和标准。
9、保养与维修:明确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的日常保养和维修要求。
部分章节及目录如下图所示:











